为进一步完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,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,经研究决定,面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“发展性资助项目”。以项目研究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,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社会实践、社会调查、学术科研、就业创业、素质拓展、志愿服务和其他公益类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要求
“发展性资助项目”要求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、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,学生要对项目方案及可行性进行分析,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,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。立项坚持自由申请、公平立项、择优资助的原则,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锻炼平台,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,构筑学院保障性资助与发展性资助并重的格局。
二、申报条件
“发展性资助项目”可独立申报或组队申报,组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,项目主要申请人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。
三、实施程序
1.申报立项。学生根据有关要求自主设计项目方案,认真填写《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立项申请表》,于在6月10日前提交至辅导员。
2.学院评选。学院将组织项目评审会,根据申报项目的创新性、针对性、有效性和可推广性,确定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“发展性资助项目”项目若干,并发文公布,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。
3.项目支持。学院对获准立项的项目给予500元/项的经费资助,根据项目研究方向安排指导老师,指导老师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指导和帮助。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困难资助与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,指导老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。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,立项后资助50%,项目结束后撰写项目总结报告(2000字以上),并提供相应的活动图片等资料,经结项验收通过后再拨付50%,验收通过的项目中,学院将从中评选优秀项目进行表彰,并给予500元/项继续发展经费。资助经费直接由校财务处打入项目负责人银行卡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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